重要通知:
2018年5月1日--12月31日的国内展位费补贴办理进入专项审计阶段,审计所需以下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并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多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实际发生展位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记账凭证、对公账户付款凭证、银行对帐单);
(三)2018年度的企业纳税证明原件;
(四)社保部门提供的2018年12月份缴纳社保职工人数证明原件;
(五)与组展方签订租用展位的合同;
(六)其它材料(非必备材料,依据每家企业审计实际,审计机构认为需补充的材料,现场告知)。
专项审计地点:市计生科学研究所综合楼1楼大厅 综合楼(五洲宾馆南侧辅道200米)1楼大厅。
时间安排:本次专项审计从11月8日开始到11月25日结束,每家申请企业的审计时间已有具体安排(见http://zxqyj.sz.gov.cn/tzgg/201911/t20191105_18497652.htm),申请企业必须按指定时间进行专项审计。
注意事项:
(一)各申报企业务必带上深圳市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业务收件回执单。
(二)请严格按照公布的时间接受审计,逾期未进行专项审计的申报企业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