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企服中心 深圳市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昨天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层次人才业务、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相关安排的公告》及相关人才工作部署,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业务将于2021年9月1日零时起停止申报。《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发〔2019〕4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第11条“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支持”作出相应调整。现将业务安排公告如下:
2021年9月1日前,已领取过福田区高层次人才配套奖励,且符合福田英才荟高层次人才奖励支持条件的人才,可继续逐年申请配套奖励。
对未领取过福田区高层次人才配套奖励、首次申报的,且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人员,采取“先备案,后申报”的方式予以办理。完成备案且符合福田英才荟高层次人才奖励支持条件的人才,可依照《福田英才荟高层次人才奖励支持申请指南》申请福田区高层次人才配套奖励:
(一)已被认定为深圳市高层次人才的(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到期不超过一年);
(二)尚未被认定为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但已在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申报系统提交申请的(业务状态为“待受理”或处于受理后审核审批环节)。
2021年9月1日零时起,不再受理未经备案的福田英才荟高层次人才奖励支持首次申请。
上述业务安排中需备案的人才,应于2021年8月31日17:00前,携带以下材料,到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e站通综合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备案:
1.《福田区高层次人才备案表》(见附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证书复印件或系统申报记录;
4.近两年缴纳社保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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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高层次人才备案表》
(一)请各申请人、申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对首次申报福田英才荟高层次人才奖励支持的人才,2021年8月31日17:00起,不再受理备案申请。
(三)已领取过福田区高层次人才奖励或已备案的人才,申请区高层次人才奖励时,需符合申报指南规定的奖励支持条件。
(四)本公告由福田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918537。
特此公告。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