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遴选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二批)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7〕25 号,见附件1)的工作部署,省经信委决定开展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二批)遴选工作。现我委开展申报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和材料
申报单位应依法在深圳市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主营业务为机器人和产业相关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发、制造及服务(已获得广东省机器人培育企业(第一批)资格的企业,可再次申报骨干企业)。其他具体条件要求参见附件1。
申报材料包括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的纸质申报材料和一份电子版(刻光盘)。
受理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7年3月27日18:00前将申报材料送交我委新兴产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遴选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二批)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7〕25 号)
2.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二批)申报书
(联系人:周地,电话:88101348)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3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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