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电子字〔2017〕31号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8号)的相关政策要求,按照《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的相关规定,我委现对外发布《2017年度深圳市重点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支持我市重点工业企业在深圳增资扩产,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为在我市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或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作法人单位的深圳工业企业;
2.申报企业为我市2016年度的工业百强企业或2016年全年的工业总产值达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以上报统计局数据为准)的其他重点工业企业;
3.申报企业的2016年度工业增加值增速达15%(含15%)以上;
4.申报企业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内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严重的失信记录。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zj.szjmxxw.gov.cn/sfwweb/)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三、申请受理说明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受理时间:
网上在线申报:2016年3月29日-4月14日
纸质材料提交:2016年3月29日-4月17日
(三)咨询电话:88101602
(四)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4-8号窗口
四、申请程序
网上发布申报通知——企业网上申请——向市经贸信息委收文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市经贸信息委进行初审——市经贸信息委与市统计局联合复核——市经贸信息委会核定资助金额——市财政委复核——社会公示——市经贸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委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申请人提交拨付资金有关资料——拨付资助经费。
五、其他
有关具体的资助方式、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时间,详细参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项目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
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委和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委举报。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度深圳市重点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项目申请指南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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