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区长质量奖和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标准实施细则》等。
二、支持条件和标准
支持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福田区且满三年;
(二)组织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标准并通过验收评审(达450分)的企业或组织。
三、支持项目
序号 | 类别 | 项目说明 | 支持额度 | 审核方式 |
1 | 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标准奖励 | 完成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标准并通过验收评审(达450分)的企业或组织 | 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支持 | 核准 |
四、申请指南
1.项目说明:组织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标准并通过验收评审(达450分)的企业或组织。
2.支持额度:对完成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标准并通过验收评审(达450分)的企业或组织,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支持。
3.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电子文档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
2 | 申请单位证照(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国地税登记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扫描上传 |
3 | 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标准的有关证明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扫描上传 |
4 | 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
| 扫描上传 |
五、申请流程
第一步:登录“福田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szft.gov.cn),点击“福田区政府产业资金网”专栏,在线填报《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
第二步:按照本《申请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扫描上传(文档总量控制在20M以内)。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第三步: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请指南》所列的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一)递交材料地点
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会堂一楼南门)
(二)窗口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
(三)业务咨询电话
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福田局:83456136、83456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