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政策解读】来源:新华社2018-11-30 15:15
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原则,围绕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信贷、纳税、办理破产等方面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逐步在全国推开,推动出台更多优化营商环境的硬举措,让企业有切身感受,使中国继续成为中外投资发展的热土。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顺应社会期盼,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持续推进“放管服”等改革,改善营商环境取得积极成效。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熊茂平说,近年来先后实施了一系列深化商事制度的举措,包括注册资本实缴改任缴、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等一系列改革,推动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革。改革举措产生了良好效果,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创业就业和民生改善。
会议指出,下一步,要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应对复杂形势的重要举措,瞄准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力推改革、促开放,放宽市场准入,加强公正监管,制止乱收费乱检查等,避免对企业自主经营的不当干扰,不断缩小与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差距,使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持续迸发。
熊茂平说,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着力“减证照,压许可”,营造更加便利透明的准入环境。二是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优化政务服务,创造健康和谐的发展环境。深入整治违法违规价费行为,检查小微企业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整治“红顶中介”等。
会议指出,加快把一些地方已经见效、便利企业的做法推向全国。尤其要在精简事项、简化流程、降低费用等方面加大力度。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积极推动在自贸区试点成熟的“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以“减证”促进“简政”。今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对首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改革,推进“照后减证”。
会议指出,建立企业参与营商环境政策制定的工作机制,支持开展第三方评估,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熊茂平说,企业办理了营业执照后还有很多行业的“小门”难以进入、还不能有效开展相关行业的经营,经初步统计,与营业执照密切相关的各行业的行政审批事项多达几百项,“准入不准营”难题依然突出。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改革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