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
2020年深圳市文化产业保险费项目申报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办法》(深府规〔2020〕2 号);
(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文规〔2020〕3号);
(三)《深圳市文化和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文规〔2020〕2号)。
二、支持对象
本扶持计划资助对象是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产业生产和经营的文化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备《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投保的保险公司属于国家文化和银保监部门认定的试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且在深圳市注册(见附件)。
(三)投保的险种属于国家文化和银保监部门认定的试点险种(见附件)。
(四)保险于2019年度购买且保费已实际支付,保险费总金额不低于5万元。
(五)投保对象须为深圳文化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四、资助标准
单个企业最多可以申报3个试点险种的保险费资助,资助期限为1年,最高比例不超过已支付保险费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申报材料
企业登录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申报系统(网址:http://203.91.45.55:8003/),选择“保险费项目资助”,在线填报申报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报书纸质文件原件。
(一)项目申报书。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
(三)企业近三年度(2017—2019)会计报表的年度审计报告。
(四)企业近三年度(2017—2019)纳税证明。
(五)保险单及保险费发票。
(六)试点保险公司出具的承保试点险种证明。
(七)企业上年度为深圳员工购买社保汇总表。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按A4纸型制作双面打印,编排目录页码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加盖公章(骑缝章)。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29日18时。
初审结果发布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4日,由申报系统反馈审核结果信息。通过初审的企业根据系统信息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按本指南第五项指引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地点:深南中路1043号文化大楼一楼受理窗口。
(四)咨询电话:25987167,25945229,25988278。
七、决定机关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八、办理程序(流程图)
网上申报——网上初审——提交书面材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财务审计——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会议审议——社会公示——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达资金计划——拨付资助经费。
九、办理时限
此项目为2021年储备项目,2020年完成评审,2021年拨付资金。
十、其他相关事项
(一)我局没有和任何中介机构合作,也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和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企业在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审核、管理等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将按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列入专项资金失信名录或风险提示名单,向市相关财政资金管理部门予以通报:
1、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
2、拒不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的。
3、违反规定多头申报专项资金的。
4、其他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
附:保险费试点险种和试点公司名称
保险费试点险种和试点公司名称
试点险种:
1.演艺活动财产保险
2.演艺活动公众责任保险
3.演艺活动取消保险
4.演艺人员意外和健康保险
5.展览会综合责任保险
6.艺术品综合保险
7.动漫游戏企业关键人员意外和健康保险
8.动漫游戏企业关键人员无法从业保险
10.文化企业知识产权侵权保险
11.文化活动公共安全综合保险
试点公司: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