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罗湖区委了解到,《关于加大对罗湖区总部经济资金扶持力度的试行意见》近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正式出台。这是罗湖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的一项新举措。罗湖区对总部经济的具体扶持措施包括:
——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罗湖区的总部企业,实际到账资本金额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给予3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到账资本金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10亿元人民币以下(不含10亿,下同)的,按实际到账资本金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实际到账资本金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给予2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
——对于新进入罗湖区的上年度世界500强企业,设立全球或中国地区总部的,给予3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设立地区总部的,给予1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设立独立法人等非总部营业性机构的,给予5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设立代表处或办事机构的,给予2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
——鼓励辖区企业上市融资。对在深圳或上海证券主板市场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15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上市经费补贴;对在其他境内外证券市场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上市经费补贴;对在多个证券市场同时上市的企业不重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