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做好2011年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下称资助计划)准备工作,及时、准确掌握2010年企业参展情况,经报请市科工贸信委和市财政委批准同意,自即日起,开展2011年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企业参展信息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行参加了已列入《2010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国内参展备案展会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备案展会目录》)内展会的民营及中小企业。
所谓民营企业,是指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由国内民间资本出资或国内民间资本出资比例占相对控股的企业,以及由上述两类企业控股的企业。
所谓中小企业,是指在我市注册的、符合《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的各类企业。
二、备案范围
备案的参展项目,应为已列入《备案展会目录》的项目。未列入《备案展会目录》的参展项目,不在本次备案范围。
三、备案时间与形式
本参展项目备案自即日起至4月22日止。一律采用网上填报形式。需备案的企业可登录蓝色通道网站(www.bchannel.cn)的专项资金申报系统,进入“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参展备案”栏目,按《专项资金申报系统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备案操作指南》(附件2)要求操作和填写备案信息,不需提供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企业填报的参展项目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备案信息,导致2011年不能获得资助计划资助的,后果自负。
(二)填报备案时,如仍有不明确情况的,企业向我协会进行电话咨询;如对协会的备案咨询工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反映相关问题。
五、联系方式
电 话:83040070 83040090 83040066 83040050 83040060
电子邮箱:szlpxh@126.com
网 址:www.szaaci.com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4001号世纪工艺品文化广场E馆五楼5-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