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6-06 09:25 来源: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精神,加快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推动数字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深圳数字创意产业综合竞争力,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结合深圳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基础
数字创意产业是以数字技术为主要驱动力,围绕文化创意内容进行创作、生产、传播和服务而融合形成的新经济,主要包括数字创意技术和设备、内容制作、设计服务、融合服务等四大业态,呈现技术更迭快、生产数字化、传播网络化、消费个性化等特点。加快推进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对深化文化产业领域供给侧改革,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更具竞争力的文化产业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未来一段时期深圳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主攻方向。
(一)发展现状。近年来,深圳依托数字技术发达和文化创意资源汇聚的优势,大力推动文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创意产业快速发展,增速显著高于同期全市GDP增速,成为深圳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特色和突出亮点。目前,数字创意产业规模和发展水平全国领先,游戏产业占据全国一半以上市场份额,数字信息服务、动漫、网络视听、数字文化装备和消费终端制造等行业实力位居全国前列。数字创意产业链较为完整,初步形成覆盖创作生产、传播运营、消费服务、衍生品制造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数字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势头强劲,新型企业、新型业态、新型模式和新型消费不断涌现。数字创意产品和服务出口贸易活跃,动漫、数字装备等领域出口均占全国较大份额。
(二)存在的问题。我市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是内容创作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创新性平台数量偏少,基础创新研究能力偏弱,游戏、电竞发展规范管理有待加强等。
(三)面临的形势与机遇。当前,新一轮科技创新和产业革新加速推进,5G、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加快发展,数字创意应用场景日趋广泛,为数字文化内容创作生产、传播提供了广阔空间。数字创意产品快速迭代,数字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趋势明显,优质数字文化消费需求日趋旺盛,数字创意产业发展面临重大机遇。
二、发展目标
坚持创新驱动和科技支撑,加快推进数字技术在文化生产、传播、消费等各环节的全面赋能,推动产业升级,促进业态创新,激发消费潜力,加快融合发展,完善数字创意生态体系。到2025年,数字创意产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成为全国数字创意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一)产业结构与区域布局不断优化。加快促进数字创意产业结构优化,形成完善的数字创意产业内部价值链。内容原创、IP运营等产业“弱链”变强,数字技术与文化创意深度融合、相互赋能。完善产业集群布局,形成“一核、一廊、多中心”发展格局。
(二)产品质量与创新水平不断提升。塑造一批优质数字内容原创作品和具有鲜明中国文化特色的原创IP,入选中国民族网络游戏出版工程、国家动漫建设和保护计划的国家级重大项目数量增加一倍以上,打造20个以上全国知名数字创意品牌。
(三)平台支撑与服务能力不断增强。高标准建成一批数字创意孵化和服务平台,重点培育或引进2-3个国际知名数字创意类展会、活动,建成10个以上数字创意主题产业园区,培育1-2个国际顶级电竞赛事。
(四)人才供给与培育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创作人才和跨学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支持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建设5个以上数字创意产业产学研用创新基地,推动各优势产业门类龙头企业分别建设2个以上人才培训基地,每年引进海内外高端数字创意人才不少于1000人。
(五)出口贸易与合作交流不断拓展。深度参与国际数字创意产业分工与合作,引进国际高端数字创意资源,巩固数字创意产品和服务出口全国领先地位。培育10个以上境内外合作数字创意产业基地,推动数字创意产业跨区域协同创新。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数字技术研发及应用。加快数字创意共性、关键技术原创研发和集成应用,推出更多引领新型文化消费的数字创意产品。支持数字创意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数字创意创新体系。(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
(二)扩大优质内容供给。加快推进传统内容生产业态数字化改造,推动文化文物资源数字化保护和开发。加强原创能力建设,鼓励文化IP培育、输出、衍生和授权。支持网络文化精品创作,推动数字创意与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在线新经济结合,发展内容生产和消费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促进业态融合创新。加快推动数字创意和先进制造业、旅游、教育、体育、电子商务等深度融合。支持文化产业“上云、用数、赋智”,培育智能创作、云端文化、交互媒体、科技设计等新型业态。(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
(四)巩固提升优势产业。鼓励精品游戏产品研发,完善互联网广告产业链。加快网络视听、游戏装备及消费终端创新发展,推动创意设计服务持续为数字创意设备制造行业赋能。支持利用数字技术丰富娱乐方式,引领数字创意产业生态布局实现跨媒介、跨平台、跨领域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快培育数字创意骨干企业,引导互联网及其他领域龙头企业布局数字创意产业。支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发展,扶持中小微数字创意企业成长。发挥文化企业孵化器和龙头企业作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中小企业服务局)
(六)促进区域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数字创意产业分工与协作,构筑互利共赢的数字创意产业合作体系。整合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资源,深化与周边城市产业合作。充分发挥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平台作用,促进数字创意产业投融资合作和项目交易。鼓励龙头企业开展跨区域、跨领域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商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
四、重点行动
(一)数字技术研发与应用促进行动
1.推进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发挥深圳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优势,扩大5G+4K/8K超高清、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在文化领域应用,支持开发更多数字创意应用场景,拓展数字创意产业发展新空间。整合龙头企业、高校院所、研究机构等资源,着力推动基础创新与原始创新。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合作机制,推动数字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带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
2.提升数字创意设备实力。加强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在数字创意设备生产各环节的应用,提升沉浸式设施、无人智能游览、可穿戴设备、内容采集制作设备等数字创意设备技术水平。加强新一代智能化家用视听设备、移动视听设备、柔性显示设备等的研发生产。加快舞台演艺设备、数字化影院视听系统的集成设计和应用推广,支持4K/8K超高清电视制播平台建设、终端置换以及节目制作与运营。(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3.加快传统业态数字化升级。推进数字电影、数字电视、数字出版、数字印刷等创新发展,进一步推动数字技术与传统文化设备制造业融合。加强数字化技术在博物馆、图书馆、工艺美术、演艺娱乐和创意设计等行业的应用。鼓励对传统工艺、非遗的数字化保护与开发创新,促进戏曲、曲艺、民乐等传统艺术的数字化转型与线上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内容创作生产提升行动
1.加强内容生产。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出版融合发展工程和影视精品工程,着力提升优质数字内容产品供给能力,支持人工智能内容生成技术在内容生产领域的创新应用,强化文化创意对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内容支撑和创意设计提升。促进移动互联网与文化内容的结合,鼓励线下文艺资源、文娱模式数字化,创新表现形式,提高创意水平,满足网络化、智能化、定制化和体验式的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加强原创IP培育。深入挖掘、开发优秀文化资源,支持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改革开放文化、岭南文化、非遗等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开发,运用网络游戏、动漫、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表演、数字艺术、创意设计等产业形态,推出系列数字创意产品。支持对具有深圳特色文化的数字技术应用产品开发,打造具有深圳文化特色的IP。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原创IP出海。(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支持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建设,强化对数字创意企业知识产权的全链条保护。鼓励数字创意企业优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储备和运营,发展IP开发与授权,开展知识产权侵权监测与维权行动。依托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促进数字版权全链条协同发展。支持数字创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业态融合发展创新行动
1.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加快推进文化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培育壮大线上演播、线上展览、数字艺术、数字娱乐、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业态。鼓励互联网平台与演艺机构、展览机构合作,运用5G+4K/8K超高清、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拓展数字创意场景应用。支持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精准化营销、协作化创新、网络化共享等新型商业模式和文化业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2.深化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数字创意+”行动,促进数字创意产业与其他产业跨界融合。推动数字创意向旅游领域拓展,支持文化场馆、景区景点开发数字化产品,拓展文旅融合的数字化新阵地。支持数字创意设备企业开展数字内容生产,实现跨平台、跨领域产业融合。加快工艺美术与数字技术融合。探索基于“非同质化通证”(NFT)技术的创新应用,促进艺术衍生品、艺术授权产品的开发生产。(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3.培育新兴消费模式。推动数字创意在电子商务、社交网络、直播等领域的应用,促进数字创意与虚拟现实购物、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在线新经济结合,形成线上内容生产及消费新模式。鼓励文化文物单位、旅游景区等与互联网平台合作。支持运用数字技术建设新型消费场景,创作满足“Z世代”年轻用户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的产品与服务,引导和支持游戏、动漫、直播、短视频等细分产业推出优质数字创意内容产品。(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四)优势产业巩固提升行动
1.加快促进游戏产业健康发展。鼓励原创游戏创作生产,支持充分挖掘中华民族历史与传统文化题材、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原创游戏产品,鼓励开发功能游戏,强化价值导向管理。鼓励游戏企业研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裸眼3D等前沿科技与游戏相结合的产品,扶持云游戏及高端游戏装备、消费终端发展。深化国际交流合作,鼓励布局海外市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2.大力提升创意设计能力。加强“设计之都”生态载体建设,加快建设深圳创意设计馆和创新创意设计学院,提升和建设一批创意设计主题文化产业集聚区,打造国际知名创意设计品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创意设计中心、首席设计师,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支持国际知名创意设计和研究机构总部落户深圳或者在深圳设立研发总部。充分发挥创意设计的赋能作用,促进其他相关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教育局)
3.加快其它优势行业门类发展。加快动漫产业提质升级,提升内容原创能力,构建涵盖漫画、动画、网络动漫、手机动漫及动漫衍生品等较为完整的动漫产业链。支持直播、短视频平台企业发展壮大。拓展网络视听生态链条,打造网络视听创新基地,建立网络视听创新平台。整合优质IP资源,实现IP运营多元化、多平台跨界联动,不断延伸产业链条。顺应沉浸体验、智能交互、软硬件结合等发展趋势,推动数字技术在数字创意设备制造中的集成应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数字创意企业孵化行动
1.壮大骨干企业。鼓励深圳数字创意企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和外溢发展,共同打造数字创意产业集群。完善“深圳文化企业100强”“优秀新型文化业态企业”认定发布制度,催化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原创品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龙头数字创意企业。鼓励大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通过共享资源、开放平台、产业协作等方式,带动产业链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2.培育中小微企业。引导中小微数字创意企业围绕细分领域强化“专精特新”方向,加强数字创意产业各细分市场的产品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形成数字创意产业梯次发展格局。持续开展中小微数字创意企业房租补贴、空间支持、金融扶持、公共服务平台和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扶持计划,切实减轻中小微数字创意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局、市场监管局)
3.建设孵化培育平台。依托龙头文化企业、高校和文化产业园区等资源,建设一批创新与创业、孵化与投资、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数字创意“双创”服务中心,吸引高校师生、科研人员及创业者入驻,推进市场主体快速成长。引导龙头企业利用其产业资源和产业链条建设孵化器和双创中心,孵化相关数字创意企业。完善国际创意产业孵化中心功能,引入国际数字创意人才和创意资源。(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中小企业服务局)
(六)区域合作协同发展行动
1.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合作。深化与广州在数字创意领域合作,共同推进关键技术、关键环节的科技攻关。加强与东莞、惠州在数字创意设备、数字印刷、动漫、游戏等领域合作,共同打造先进数字创意制造中心。推进与珠江口西岸城市合作,探索在文化旅游、非遗传承与数字化开发等领域融合发展。强化与香港、澳门在影视、演艺、动漫、游戏等领域的人才交流与业务合作,通过港澳贸易渠道将深圳数字创意产品和服务输出国际市场。(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商务局、市委大湾区办)
2.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充分发挥数字创意产业在文化交流与合作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动漫、游戏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支持数字创意企业参加国际性文化展会,拓展国际营销网络。鼓励企业、行业组织与国外有实力的文化机构、研究机构开展项目合作,打造国际数字创意产业资源集聚中心。加强国际人才交流,鼓励数字创意企业建立柔性人才引进使用机制,吸引海外数字创意产业人才及其团队落户深圳。(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外办)
3.发挥合作服务平台作用。加快推进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转型升级,突出数字创意产业展示与交易,培育数字创意主题分会场,探索举办数字创意专业展会,促进数字创意产业投融资合作和项目交易。办好深港城市\建筑双城双年展、深港澳设计三城展等大型文创展览和交流活动。支持数字创意企业和行业协会开展互动行业交流,举办数字创意类赛事、论坛等活动,畅通区域间要素流动的通道,推动跨区域、跨领域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商务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
五、空间布局
立足各区产业优势、产业空间和现有产业平台培育等实际,加快推进产业要素和资源向重点区域、重点组团布局,逐步形成“一核、一廊、多中心”的数字创意产业发展格局,进一步发挥集聚效应。其中:南山区以建设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为契机,围绕数字创意内容、数字创意设备、创意设计、网络视听融合等四大业态,全面构建创意引领、技术先进、链条完整的数字创意产业核心集聚区;龙岗区以龙岗数字创意走廊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为契机,构建“一芯(产学研孵化区)、两区(总部区和装备智造区)、多支点(‘数字创意园区-数字创意楼宇-数字创意专类空间’的空间体系架构)”的产业发展格局;福田区着力打造数字创意设计中心,构建以装饰设计、数字内容、数字融合为主导的数字创意生态圈,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建筑装饰设计产业高地;罗湖区打造数字技术研发和视效创作中心,聚焦视觉视效创意领域,重点建设梧桐视效创意产业园,努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视效创意产业创新基地;宝安区打造影视内容创作中心和数字创意装备制造中心,加大对原创影视产品创作扶持力度,推动最新数字技术在文化领域中的集成应用,推进影视资源集聚和数字创意设备“智造”转型;盐田区打造数字创意业态融合发展中心,依托丰富的山海旅游资源,促进数字创意向旅游、体育、电子商务等领域拓展,构建有利于初创型数字创意企业孵化培育的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相关区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数字创意产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宣传、文化、发改、财政、工信、科技、统计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数字创意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强化市区联动,形成推动产业发展合力,共同推进数字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统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合作区管委会)
(二)完善政策支持。统筹安排现有政策资源,建立健全数字创意产业“六个一”工作体系。整合现有财政专项资金渠道,加强对数字创意产业内容生产、技术研发等的支持。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数字创意产业投资,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证监局)
(三)加强人才培育。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设立数字创意学院或开设有关专业学科,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合作,加快数字创意产业人才的梯度化、规模化培养。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数字创意基础理论研究,设立研究实验室和研究基地。加强数字技能培训,提升全社会数字素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保障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强化要素支撑。健全数字创意产业统计机制,加强对重点数字创意企业、园区、集群及重点行业的统计监测。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促进行业自律,促进规范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原创内容和版权交易市场秩序,营造尊重和鼓励创新、创意的产业发展环境。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