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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年休假计算办法

【政策解读】2007-12-26 00:00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平等保护劳动者休息休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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