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1日起,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一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正式施行,将给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要的影响。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自11月1日起施行。根据这部法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将自1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生态住宅(住区)》11月1日起施行,使得概念上一直模糊不清的“生态住宅”终于有了明确标准。自11月1日起施行的还有: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海关行政复议办法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