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0年,深圳市商贸流通业(批发、零售和餐饮)增加值要达到10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500亿元,连锁商业销售额要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0%以上。昨天,深圳市贸易工业局下发的《深圳市商贸流通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制定了我市未来5年商贸流通业的总体目标。
“十五”期间,深圳商贸流通业发展迅速,成绩斐然。2005年,全市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实现商品销售额2920.39亿元,“十五”期间年均递增18%以上。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437.67亿元,年均递增14.7%,在全国大中城市的位次由“十五”初期的第八位上升到第四位;产业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2005年,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的商品销售额占全市商品销售总额的比例超过50%。商贸流通业对经济拉动效果明显,2005年,全市商贸流通业创造的增加值587.9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1.9%,是第三产业中对GDP贡献最高的行业。
“十一五”规划对商贸流通业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在“十一五”规划期内,我市要逐步形成更加合理的商贸流通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商贸流通业的服务功能,使深圳成为国内独树一帜的购物天堂。建设以深圳为中心的强大分销网络,把深圳建成立足珠三角,面向全国、连接海外的重要的商品分销中心,使商贸流通业成为深圳经济体系中的重要支柱。
规划提出的具体目标包括:一是商贸流通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到2010年,实现商贸流通业(批发、零售和餐饮)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年均增长13%,占地区生产总值13%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500亿元,年均增长率13%;连锁商业销售额要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0%以上;到2010年,全市商业总面积达到2300万平方米。
为了将此蓝图变成现实,深圳市将采取一系列有利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大力发展商贸业总部经济,要逐步拿出支持金融企业类似的条件,支持本地和外地的商业大型企业在深圳建立运营管理总部。对总部设在深圳的合资企业,在建设用地、人才引进、融资和管理与技术创新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扶持。另外我市还将建立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市区两级协调机制,形成商业相关规划实施的组织保障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