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发改局日前公布相关措施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其中提出深圳将探索废旧电子电器回收系统的建设。
一是、一年至少投1亿元科研经费
“十一五”期间,深圳市计划将循环经济科研活动的资助力度大幅增加到每年不低于1个亿,五年达到5亿元,争取占市本级科技研发资金的20%,增幅达300%以上。除资金支持,“十一五”期间,还计划组建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环境友好复合材料、再生能源、节能技术、大气监测与控制等5-6家重点实验室,组建电池替代材料、中水再用、高渗漏水控制与处理、废弃物回收再用、海水净化与红树林保护、家用电器回收再利用等6-8家研发中心。同时积极与国家相关部委联合,办好部级饮用水安全技术研发中心。
二是、从事循环经济将享受优待
深圳市把循环经济技术作为技术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其享受深圳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政策;把从事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使之享受与高新技术企业同等的各种优惠政策;对于从事循环经济的企事业单位,到市科技和信息局申报项目、办理事项,可享受大企业直通车服务。
三是、高交会将设“循环经济展区”
“十一五”期间,深圳市将启动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初步选择观澜街道、侨香村、电镀工业园、服装产业基地、龙岗垃圾焚烧电厂、滨海医院冷热电联供系统、中水回用工程开展首批试点;探索废旧电子电器回收系统的建设;协助市贸工局在第八届高交会设立“循环经济展区”。
目前,正着手修改完善政府及社会项目核准、备案办法以及项目评审制度,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循环经济及资源综合利用内容,并将其作为项目审核的重要一环。(北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