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频频兼职社团组织,涉及的腐败问题愈演愈烈
从研究会、促进会到学会、协会,原本是民间性质的社团组织,如今却是干部“扎堆”,“官味”十足,有的甚至沦为不当利益的“输送带”和四风蔓延的“灰色圈”。
湖南清理在社会组织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4332人,新疆排查出983人,山西清理兼职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544人……继中央巡视组前不久专门指出“干部兼职过多”问题,少数省份相继晒出“两栖干部”清理“成绩单”。尽管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问题屡被诟病,但这样的数字依然令人瞠目,社团组织在官员腐败中扮演的角色也引起社会关注。
社团组织“官味”十足
“对所主管的学会、协会缺乏有效监管,干部兼职过多”——这是今年7月公布的2014年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中向科技部指出的问题。
何为“过多”?我们采访发现,科技部主管的30多个学会、协会、基金会中,一半左右的法人代表都是科技部在任或退位的领导干部。如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其名誉会长、会长等3人都是科技部原部级领导,副会长中11个为各地科技系统领导,还有来自地方党委或政府退休官员。
中央有关文件中明确要求“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但禁令却屡屡成为进出随意的“旋转门”。近年来,一些社团的“官味”不仅没有减轻,反而愈演愈烈。
第二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仅湖南和新疆就排查和清理出党政干部在协会、学会、社会组织兼职超过5000人,其中厅级干部超过500人。
行业类协会变味异化
“兼职是表面现象,更多地在借机延展自己的影响力和‘待遇’。”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强烈的“行政化”色彩下,一些社会团体特别是行业类协会、商会易出现“变味”和“异化”。从已曝光案例看,大多集中在建筑、医卫文体、珠宝、安全监管等领域。
一是干部增收的“钱袋子”。今年以来,湖南在治理领导干部社团兼职问题时就发现,个别干部还在兼职的社会组织领取报酬。二是隐性腐败的“灰色圈”。由于握有会费等收入来源,部分社团组织成为一些政府部门和干部“提款机”。三是不当利益的“输送带”。广东省纪委今年7月就通报,2013年春节前,深圳市盐田区安监局17名工作人员接受区安全生产协会过节慰问金3.4万元,每人2000元。四是违规敛财的“收款机”。
利用官员影响力“拉大旗作虎皮”,或违规收高额会费,或到处拉赞助搞摊派,或举办评奖四处敛财,甚至为官员提供公款出国、出境旅游等“机会”……社团组织牵涉的腐败问题屡见报端。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说,无论是在职干部到协会兼职,还是退休领导到协会任职,都很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应全面清理整顿社团,向领导干部兼职说“不”。
摘自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