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公布首批70个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深圳市、龙岗区成功入选。
2013年底,《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通过市人大三审拟定于2014年4月实施,该条例的实施将以法律形式巩固我市近年来行业协会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并在推进“一业多会”改革、取消行业协会年检等制度上进行了创新。截至2013年底,深圳全市已有社会组织6944家,同比增长22.77%。
近年来,龙岗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也有所突破,亮点纷呈。出台了首个针对社会组织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经费,联合区社工委出台《龙岗区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经费使用暂行办法》,完成“社会组织公共空间”建设工作,并以此为平台,调动社区资源,推动成立首家社区基金会——“深圳市南坑社区圆梦慈善基金会”。
摘自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