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文化创意企业:
为加大对中小文化创意企业的扶持,进一步提升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集聚效应,根据《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的有关规定,现开展深圳市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入驻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房租配套补贴申报工作。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按要求向所在区的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请各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同时,请严格按规定对申报企业及材料进行初审,填报本区初审汇总表,于2012年11月5日下班前将初审情况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贰份)报市文体旅游局,同时将初审汇总表的电子版一并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入驻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房租配套补贴申报指南.doc
2、《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入驻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房租配套补贴申报表》.doc
3、《深圳市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入驻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房租配套补贴初审汇总表》.xls
(附件请在深圳文化产业信息网下载:http://www.szwenchan.gov.cn)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联系电话:0755-83040070 83040066 83040060 8304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