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为您详细解读扶持政策
编者按
深圳市日前提出实施文化立市战略,建设文化强市。作为我市的支柱产业之一,文化产业可以享受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为帮助广大市民详细了解有关政策,深圳市地税局有关业务负责人进行专题解读。
文化体制改革
(一)主要政策
支持文化体制改革的主要税收政策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宣传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0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下发红旗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等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20113号)。
(二)政策解读
在上述三个文件中,财税200934号属于政策文件,财税2009105号和财税20113号属于管理文件。其中,财税200934号对相关税收优惠内容进行明确,而财税2009105号主要明确转制文化企业的范围、认定,以及税收优惠的备案要求,财税20113号主要明确“转制注册之日”的内容。
宣传文化企业
(一)主要政策
支持宣传文化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有《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2号)。
(二)政策解读
财税200931号主要规定文化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关税等,以及文化企业的范围和政策的执行期限。例如,在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内,依据有关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财税201192号主要是延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47号)的规定,将税收优惠的时间延长至2012年12月31日。
动漫产业
(一)主要政策
支持动漫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9号)。
(二)政策解读
财税200965号主要明确企业所得税、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政策内容。如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财税2011119号主要明确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内容以及执行期限。
有线数字电视
(一)主要政策
支持有线数字电视发展的税收政策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省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122号)。
(二)政策解读
财税2010122号主要明确属于通知附件所列企业根据省级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自2010年1月1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摘自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