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2日宣布,决定对个人住房交易环节的税收政策作出调整,降低住房交易税费。国家降低个人住房交易环节税收,不仅仅是一项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措施,更是对国家宏观经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调整。
根据两部门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在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近期房地产市场的低迷引起了政府的关注。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部署第四季度工作时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降低住房交易税费,支持居民购房。目前房屋交易量下降,消费者持币待购,和住房交易环节税费过多有一定关系。较高的住房交易税费并没有达到抑制投机的效果,反而增加了买卖成本,抑制了消费者的购房欲望。
一直以来,消费、投资和出口是拉动我国经济近些年快速发展的三驾马车,投资在其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而房地产开发投资占我国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较大,对拉动中国经济增长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国家出台降低住房交易税费的政策,不能简单地视为是仅仅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措施,而是一种积极主动调节宏观经济的策略。数字显示,8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5.3%,涨幅比7月低1.7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1%。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十几个城市出台了刺激房地产市场的措施。楼市和资本市场对经济运行关联度很高,调整楼市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同时也是规范房地产交易,加快房地产市场制度建设的好机会。
在下调住房交易税费的同时,国家还决定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加强对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金融支持。自10月27日起,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还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汶川地震灾区居民灾后购置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最低首付款比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在房地产业中的税收很多,此次调整的契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是直接涉及购房者的税种,降低这些税费将有利于改善住房消费的政策环境,减轻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购房负担,扩大住房消费需求。作为一种减税性的调控举措,此次下调住房交易税费是我国应对全球经济动荡的积极做法,通过与货币政策协调作用,有助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