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坪山区首届创新发展大会上,坪山区发布了《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2017-2020年)》(以下简称《创新措施》),引起了与会嘉宾的关注和热议。这项大家称作坪山区“科技创新20条”的《创新措施》,将作为坪山科技创新政策的总揽和纲领,确定未来科技创新工作,尤其是科技创新扶持的总方向和总定位。
根据《创新措施》,引进诺奖获得者、院士、千人计划、珠江人才计划、孔雀计划等国内外领军人才和团队,来坪山设立机构开展研究或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条件帮助领军人才在高等院校兼职学术研究、开展学术和社会活动,对创新团队按照上级给予无偿资助额的50%,予以最高1000万元资助。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坪山区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中心和实验室,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鼓励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开展校企合作共建平台。按照上级资助额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创新措施》提出,对落户坪山并已获得专业投资机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区创业(产业)投资基金可按照与风险投资不超过1:1的比例跟投,并按约定方式退出。
对纳入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并予以连续三年的研发资助;对落户坪山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区内首次通过国高认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创新措施》提出,聚焦优势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大力推动生物、新能源产业通过技术创新形成良性发展,打造影响力更大、集聚效应更强的国家级产业基地。在研发投入激励、高新技术产业化、租金补贴、行业协会、创新平台方面的政策扶持,对生物、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人工智能、生命健康产业,扶持力度较其他产业最高上浮100%。
对落户坪山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在坪山落地的技术转移机构,对其促成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向坪山区企业转化的科技成果,按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技术转移机构每年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该《创新措施》明确提出,对诺奖获得者、院士、千人计划、珠江人才计划、孔雀计划等国内外领军人才,区政府规划建设“科学家公馆区”,定向安排给在坪山工作、定居的上述领军人才。领军人才的核心团队成员,按照一人一套的标准安排住房或购房补贴。按本人意愿协助解决上述人才以及核心团队成员的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健、出入境便利等问题。
据了解,接下来坪山区还将尽快出台《坪山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及操作细则等系列配套文件,保障《科技创新二十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