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 昨天
表彰公示
根据市社会组织党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和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联合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评比工作方案》,联合党委决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
经直属党支部推荐、严格考察、征求意见等程序,初步确定了100名优秀共产党员、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家先进党支部拟表彰对象。7月12日,经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联合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3日至7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社会组织总会联合党委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邮件、信函等,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或诬告。
通信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鸿昌广场52楼联合党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3026226
邮箱:zhlhdw@163.com
附件:
1.《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联合党委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名单》
2.《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联合党委优秀党务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名单》
3.《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联合党委先进党支部拟表彰对象名单》
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联合委员会
2021年7月13日